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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需要达到什么条件吗?

提问者:陈宝莲| 浏览次数:418| 提问时间:2014-11-21 16: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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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5条答案
  • 黄时岳
    回答数:7|被采纳数:0 2014-11-21 16:14:00

经济适用房要上市交易的,需以购买协议时间为准,满五年且缴纳了土地收益等价款方可上市交易。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 吴福
    回答数:9|被采纳数:0 2014-11-21 16:14:00

你好,杭州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条件: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含预售合同)之日起满   5   年后,可通过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是指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在取得完全产权后,可采用买卖、赠与等方式处置该住房的行为。
上市交易政策的适用范围:在2004   年9月1日前已签订购房合同(含预售合同)的,上市交易时按照《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计缴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办法》(杭价服〔2004〕43号)的规定标准计算相应的费用。其余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时均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规定执行。

  • 周志勇
    回答数:7|被采纳数:0 2014-11-21 16:14:00

杭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一、销售、准入原则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二)已婚(含未满   35   周岁离异   (   或丧偶   )   带小孩)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三)申请家庭   (2   人及以上   )   现有   (   或已有过   )   住房建筑面积小于   48   平方米   (   含   48   平方米   )   ;      
(四)属中低收入家庭   (   家庭中低收入,指按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家庭人口数以下者   )   。      
二、申请家庭工资总收入的核定      
申请家庭上年度工资总收入状况,以单位或社区、街道核定盖章为准。      
(一)申请家庭成员属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劳资部门核定,加盖劳资专用章和单位公章。      
(二)申请家庭成员属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劳资部门核定,加盖劳资专用章和单位公章。所在单位无劳动工资管理机构的,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请家庭成员属灵活就业人员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审核、街道确认,加盖公章。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由居住地社区、街道确认后提供给户籍所在社区、街道盖章。      
三、现住房建筑面积的核定范围      
申请家庭已享受实物分房,通过市场方式购买(商品房或存量房)、赠与、继承等途径取得的所有住房,其建筑面积均纳入申请家庭住房面积核定范围。      
(一)取消原经济适用住房申购中以申请人夫妻双方已享受实物分房的建筑面积作为核定申请人住房面积条件的标准,调整为按申请人家庭现有(或已有过)住房建筑面积核定申请人住房面积条件的标准。      
(二)下列住房纳入申请人家庭现有   (   或已有过   )   住房面积核定范围:      
1   、承租的公有住房;      
2   、已购买的房改房;      
3   、按政府优惠政策购买的解困房、安居房、集资合作建房、拆迁安置住房(如属货币安置未购买住房,以拆迁安置协议注明的安置面积为准)等;      
4   、申请建造的批地建房,含“撤村建居”住房;      
5   、自有私房和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取得的各类私有住房;      
6   、通过市场方式购买的商品房、二手房、存量住房;      
7   、已交易出售的所有住房。      
四、享受供应标准及面积确认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即中套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   80   平方米左右,作为一户   4   人及以上家庭享受供应标准;小套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   60   平方米左右,作为一户   3   人及以下家庭享受供应标准;高层、小高层住宅可增加建筑面积   10   平方米。      
(二)现有住房面积确认方法:      
1   、按同一户籍内的家庭人口数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其户内人口所拥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均核定为该户家庭已有住房建筑面积。      
如属直系亲属中两户以上符合单独申请条件的家庭合并为一户申购,按其家庭内人口所拥有住房的建筑面积核定为申请家庭已有住房建筑面积。      
2   、申请家庭成员属外地城镇户口的,其在户口所在地已享受实物分房或拥有其他住房的建筑面积一并核定为申请家庭已有住房的建筑面积。符合本细则申请条件的,持杭州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含萧山、余杭区)的一方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 林婷婷
    回答数:6|被采纳数:0 2014-11-21 16:14:00

:5年以后可以上市交易,补交相关契税就可以和正常商品房一样具有完全产权了。

  • 芮华
    回答数:11|被采纳数:0 2014-11-21 16:14:00

根据   杭州   经济适用房   上市交易和回购管理实施意见的规定,杭州经适房自签订   购房合同   之日起满5年后可以上市交易。   经济   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是指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在取得完全产权后,可采用买卖、赠与等方式处置该住房的行为。   杭州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有关   政策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含   预售合同   )之日起满   5   年后,可通过补交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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