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房屋买卖公证费收取标准是怎么样的?

房屋买卖公证费收取标准是怎么样的?

提问者:黄现祥| 浏览次数:100| 提问时间:2015-09-11 10:45:22
我要回答>>
已有3条答案
  • 覃家承
    回答数:13|被采纳数:0 2015-09-11 10:45:22

具体费用到   当地   公证处咨询办理。参考如下
一)证明合同、协议
1、证明经济合同
(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证、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按下列标准收取:
标的额五十万以下的收取0.3%,最低200元;
五十万元至五百万元的:1500+(标的额-50万)×0.25%元;
五百万元至一千万元的:12750+(标的额-500万)×0.2%元;
一千万元至两千万元的:22750+(标的额-1000万)×0.15%元;
两千万元至五千万元的:37750+(标的额-2000万)×0.1%元;

  • 陈远铮
    回答数:10|被采纳数:0 2015-09-11 10:45:22

买卖合同总价50万以下:房价×0.3%+100元,
50万~500万         :房价×0.25%+250元,
500万~1000万:房价×0.2%+2750元,
1000万~5000万:房价×0.1%+17750元

做公证,是你和开发商一去做公证,具体收费情况要看你们公证什么?建议你咨询当地公证处.

不过感觉,开发商不会和你公证.

如果遇到商品房销售合同约定事宜由争议的话,你可以向当地房管局监察科投诉或是到相关部门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权益!

  • 曹美荣
    回答数:9|被采纳数:0 2015-09-11 10:45:22

公证收费中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现行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相关问题